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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办理流程
2020-05-07 21:53:52 作者:都市网 阅读:79
简介 南京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?需要提供什么材料?南京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哪办理?要收费吗?
南京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怎么办理?需要提供什么材料?南京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哪办理?要收费吗?
办理条件
1、签订、变更、终止租赁合同的,当事人应当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。
2、转租房屋的,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房屋转租合同,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。
特别提醒:小产权房(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房)和公房承租户转租房屋不能办理登记备案手续。
办理材料
1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(查验原件);
备注:
①尚未办证的新购商品房,应提交商品房买卖契约(正本之第1、第2和最后一页)复印件(查验原件);
②出租共有房屋的,还需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(原件);
③转租房屋的,还需提交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(原件);
④尚未办证的继承、受赠、司法确权房屋,应提交有关公证书、判决书(调解书)等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(查验原件)。
2、房屋租赁合同(原件);
3、租赁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或者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;
备注:
①个人:居民身份证、护照、户口薄(未成年人)等有效证件(查验原件);
②单位: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;
4、委托书(出租方提供);
备注:
①个人: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,应提交书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(查验原件);
②单位:应提交授权委托书(加盖单位公章)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(查验原件) 。
办理流程
申请----受理审核----信息录入----出具登记备案证明
1、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
2、房管部门受理审核
3、信息录入
4、对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,予以登记备案,并出具《房屋租赁登记证明》;
不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,不予登记备案,并应当书面说明理由。
办理地点
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
地址:鼓楼区华侨路35号二楼
电话:84722640
玄武区住建局
地址:珠江路330号二楼
电话:84663197
玄武区政府政务大厅
地址:珠江路455号
电话:83678201
秦淮区住建局
地址:瑞金路10号
电话:84630881
秦淮区朝天宫租赁服务站
地址:南台巷东2号
电话:84201428
建邺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
地址:雨润大街99号2号楼A厅
电话:87778342、87778548
建邺区江东管委会
地址:云锦路71号
电话:68523232
鼓楼区住建局
地址:云南路24号
电话:83328158
栖霞区住建局
地址:和燕路354号
电话:85319886
栖霞区仙林租赁管理站
地址:杉湖西路8号
电话:85863682
雨花台区行政服务中心
地址:竹影路5号1楼
电话:52867889
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房产服务中心
地址:大厂新华西路328号
电话:57791277
江宁区住建局
地址:江宁区杨家圩2号
电话:69977113
浦口区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
地址:浦口区新马路54号
电话:58851824
六合区住建局
地址:六合区雄州东路1号
电话:57096220
溧水区房管所
地址:溧水永阳镇后巷10号
电话:57206181
高淳区房管所
地址:高淳区淳溪镇丹阳湖北路16号
电话:56861537
办理时限及费用
办理时限
当场办结(特殊情况3个工作日)。
办理费用
(一)房屋租赁税收(由出租人承担)
1、个人出租房产(含外籍人士、华侨和港、澳、台人员)
税收综合税率为5%
2、单位出租房产
房产税:12%
营业税:5%
城建税:0.35%
教育附加税:0.15%
地方教育附加税:0.1%
印花税:0.1%
共计:17.7%
备注:
(1)承租人转租房产的,纳税手续齐全免征房产税。
(2)印花税按房屋租赁合同所记载的租金金额一次性全额征收。
(二)房屋租赁手续费
免收
注:自2015年11月1日起,全国统一取消和暂停征收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。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类别中,房屋租赁手续费取消。
以前要收取的手续费为:住宅租赁每件100元;非住宅租赁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每件200元,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每件300元。(由出租人承担)
办理条件
1、签订、变更、终止租赁合同的,当事人应当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。
2、转租房屋的,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房屋转租合同,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。
特别提醒:小产权房(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房)和公房承租户转租房屋不能办理登记备案手续。
办理材料
1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(查验原件);
备注:
①尚未办证的新购商品房,应提交商品房买卖契约(正本之第1、第2和最后一页)复印件(查验原件);
②出租共有房屋的,还需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(原件);
③转租房屋的,还需提交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(原件);
④尚未办证的继承、受赠、司法确权房屋,应提交有关公证书、判决书(调解书)等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(查验原件)。
2、房屋租赁合同(原件);
3、租赁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或者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;
备注:
①个人:居民身份证、护照、户口薄(未成年人)等有效证件(查验原件);
②单位: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;
4、委托书(出租方提供);
备注:
①个人: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,应提交书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(查验原件);
②单位:应提交授权委托书(加盖单位公章)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(查验原件) 。
办理流程
申请----受理审核----信息录入----出具登记备案证明
1、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
2、房管部门受理审核
3、信息录入
4、对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,予以登记备案,并出具《房屋租赁登记证明》;
不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,不予登记备案,并应当书面说明理由。
办理地点
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
地址:鼓楼区华侨路35号二楼
电话:84722640
玄武区住建局
地址:珠江路330号二楼
电话:84663197
玄武区政府政务大厅
地址:珠江路455号
电话:83678201
秦淮区住建局
地址:瑞金路10号
电话:84630881
秦淮区朝天宫租赁服务站
地址:南台巷东2号
电话:84201428
建邺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
地址:雨润大街99号2号楼A厅
电话:87778342、87778548
建邺区江东管委会
地址:云锦路71号
电话:68523232
鼓楼区住建局
地址:云南路24号
电话:83328158
栖霞区住建局
地址:和燕路354号
电话:85319886
栖霞区仙林租赁管理站
地址:杉湖西路8号
电话:85863682
雨花台区行政服务中心
地址:竹影路5号1楼
电话:52867889
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房产服务中心
地址:大厂新华西路328号
电话:57791277
江宁区住建局
地址:江宁区杨家圩2号
电话:69977113
浦口区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
地址:浦口区新马路54号
电话:58851824
六合区住建局
地址:六合区雄州东路1号
电话:57096220
溧水区房管所
地址:溧水永阳镇后巷10号
电话:57206181
高淳区房管所
地址:高淳区淳溪镇丹阳湖北路16号
电话:56861537
办理时限及费用
办理时限
当场办结(特殊情况3个工作日)。
办理费用
(一)房屋租赁税收(由出租人承担)
1、个人出租房产(含外籍人士、华侨和港、澳、台人员)
税收综合税率为5%
2、单位出租房产
房产税:12%
营业税:5%
城建税:0.35%
教育附加税:0.15%
地方教育附加税:0.1%
印花税:0.1%
共计:17.7%
备注:
(1)承租人转租房产的,纳税手续齐全免征房产税。
(2)印花税按房屋租赁合同所记载的租金金额一次性全额征收。
(二)房屋租赁手续费
免收
注:自2015年11月1日起,全国统一取消和暂停征收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。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类别中,房屋租赁手续费取消。
以前要收取的手续费为:住宅租赁每件100元;非住宅租赁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每件200元,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每件300元。(由出租人承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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